郑州地区:17839937158
新乡地区:17839898886
焦作地区:15139155599
租车流程
首页 > 租车流程

预授权及押金:

  取车时,根据租用的车型,刷取相应的信用卡预授权或押金。

  (1)5000元(不含)以上车型:刷取信用卡预授权;租期15天(含)以上时,请刷取信用卡押金。

  (2)5000元(含)以下车型:刷取信用卡预授权或借记卡押金;租期15天(含)以上时,请刷取信用卡押金或借记卡押金。

租金支付

  1、承租人租用车辆需预先交付租金和押金(承租人不可将押金视作租金)。

  2、承租人同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,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,在合同终止前付清一切费用,对于延期付款的承租人,本合同将在拖欠费总额另加每天20%的滞纳金。

  3、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,承租人须赔偿车主不低于总租赁费的20-30%的违约金。

  4、承租人在长期使用车辆期间,每月应提前5-10天补足租金和押金。

燃油说明

  1、燃油费用: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用。

  2、 燃油标准: 为避免安全隐患、保障您和其他客户的用车安全,请按《租车单》所注的燃油标号添加燃料。

  3、加油规则:

  (1) 我们尽力保证满箱油出车,在还车时,也要保证满箱油换车。

  (2) 如取车时油箱不满,当您还车油量高于取车油量时,您多加的油量将不予退还。

延期还车

  1、请您于预订时间内归还车辆。延期4小时以内还车,延期用车时间计入总租期,租车费用将按总租期计费;

  2、为更好地安排车辆、满足您和其他客户的用车需求,延期4小时以上还车,请您在租期届满前尽早打电话提出续租申请: (1) 续租后单次总租期(已租+续租)**长为89天(含);

  (2) 如您在取车时刷取预授权,在您续租后总租期超过15天(含)时,租车预授权将转为同等金额的租车押金;

  (3) 续租后未付的租金金额超过租车预授权或押金金额的80%时,请您到门店办理续租手续或在原租期届满前补齐差额; 注:未付的租金金额,即预计总租金与已付租金的差额。

  (4) 周租/月租产品续租后,您仍享受车辆租金周租/月租价格优惠(已选购的不计免赔服务或GPS导航服务不再另收费);普通产品续租后,您的车辆租金按续租时的正常价格计费;

  (5) 您可以在我们全国的任意门店办理续租手续,无异地或异店续租手续费;

  (6) 续租车辆请归还到**次租车的门店,如归还到其他门店或城市,将产生异店或异地还车费。

  3、为保障所有预订客户的公平用车权益和车辆安全,我们希望您按约定准时还车。如果超过4个小时以上未还车且未按规定办理续租手续,或未经同意强行不还车,您将支付正常租金及超期违约金(标准为超期部分租金的300%),方圆租车还将可能收回车辆;在租车城市以外地区收回车辆的,请您加付异地还车费及方圆租车由此付出的其他费用。为避免不必要的困扰,节省租车费用,还是按时归还车辆比较好。


友情链接LINK

[郑州地区]    地址: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289号大学科技园9号楼3层8号   雒经理:17839937158

[新乡地区]  地址: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宝龙钻石公寓3号楼406室 电话:0373-3378887  郭经理:17839898886

[焦作地区] 地址:焦作市解放区政一街与新安路交叉口阳光大厦D座302室 电话:0391-8780011 侯经理:15139155599

[济源地区]    地址:济源市行政二区11号楼108室   宋经理:158-3891-2999

Copyright © 2017 新乡汽车租赁/小汽车租赁服务公司/新乡市方圆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[管理登陆]

备案号:豫ICP备17011148号-1